产品特性:灭火机 | 是否进口:否 | 产地:山东 |
品牌:华煤 | 型号:BGP-200-400 | 类型:消防炮 |
灭火剂类型:泡沫灭火器 | 风压:3Pa | 风量:500m3/min |
喷液量:200L/min | 泡沫剂浓度:700% | 功率:14Kw |
适用范围:矿用 | 重量:170kg | 发泡量:800m3/min |
外形尺寸:380/660/1140mm | 泡沫稳定时间:35min | 泡沫倍数:400 |
规格:BGP-200-400 | 发货:045 | 运输:物流 |
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在出口处喷射喷泡沫
1.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
1)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。
2)宜接近保护对象,但其位置应免受爆炸或火焰损坏。
3)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。
4)应便于检查、测试及维修。
5)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,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和泡沫分布影响的措施。
2.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.05~1.10倍。
2)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,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。
3)固定安装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、压力表和手动阀门。
4)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(罐)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。
5)系统干式水平管道低点应设置排液阀,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‰。
6)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置在防护区以外,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。